2022年前三季度肇庆经济运行简况
今年以来,肇庆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力实施稳经济系列政策措施,全力抓投资、稳生产、促消费、保运行,全力推动经济稳步增长。
根据广东省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2年前三季度我市地区生产总值为1908.05亿元,同比增长1.9%。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为303.34亿元,同比增长4.9%;第二产业增加值为821.23亿元,同比增长2.9%;第三产业增加值为783.47亿元,同比下降0.3%。
农业生产形势良好。前三季度,全市农林牧渔业实现产值466.95亿元,同比增长6.0%,比上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其中,林业产值81.35亿元,增长9.8%;牧业产值113.83亿元,增长8.0%。畜牧业形势利好主要得益于生猪和家禽生产向好,生猪出栏245.36万头,增长5.1%,猪肉产量19.81万吨,增长4.6%;禽肉产量13.43万吨,增长4.8%。早稻面积125.50万亩,同比增长1.1%;产量53.75万吨,增长1.5%。蔬菜产量214.24万吨,增长3.1%。园林水果产量35.87万吨,增长9.0%。水产品产量为38.25万吨,增长1.4%。
工业生产保持增长。前三季度,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622.62亿元,同比增长3.6%。分门类看,制造业支撑作用明显,同比增长4.5%,拉动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3.9个百分点;采矿业下降39.5%;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4.4%。从重点行业看,汽车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表现较好,分别增长31.3%、27.0%;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金属制品业低位增长,分别增长2.8%、0.5%;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下降6.8%。现代产业增长较快,先进制造业和高技术制造业分别增长5.8%和9.8%。新动能有效发力,本年新投产入库企业共19家,完成增加值8.68亿元,拉动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1.1个百分点。
固定资产投资仍持续下降。前三季度,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9.9%。分产业看,第一、三产业分别下降38.2%和23.7%,第二产业增长22.2%。分领域看,工业投资在一批光伏发电项目的带动下实现较快发展,增长22.1%;基础设施投资增长27.5%;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下降39.6%。
消费市场恢复仍不理想。前三季度,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43.45亿元,同比下降2.5%。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672.23亿元,下降3.3%;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71.21亿元,同比增长0.7%。按消费形态分,商品零售797.54亿元,同比下降2.6%;餐饮收入45.90亿元,下降1.4%。18个主要商品类别中,家用电器和音像制品类、饮料类、建筑及装潢材料类、书报杂志类、烟酒类等商品实现较快增长,分别增长65.5%、45.9%、38.4%、28.3%、17.2%。限额以上单位网上商品零售额161.77亿元,同比下降12.3%。
金融市场向好。9月末,全市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3437.03亿元,同比增长12.5%,比6月末提高3.1个百分点。全市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2893.35亿元,同比增长7.1%,比6月末提高3.1个百分点。
财政收入保持增长。前三季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6.35亿元,同比增长5.7%;其中税收收入53.14亿元,下降24.0%,降幅比上半年收窄2.1个百分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0.20亿元,同比增长0.3%,比上半年提高3.5个百分点。民生类支出220.2亿元,占支出比重达73.4%。
就业形势稳定。前三季度,全市城镇新增就业3.51万人,完成省下达任务87.8%;帮助9472名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完成省下达任务的86.1%;帮助1695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完成省下达任务的89.2%;扶持创业2266人,完成省下达任务的87.2%。截至9月30日,在肇高校落实去向23789人,去向落实率为84.4%。9月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6%。
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前三季度肇庆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126元,同比增长5.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2.8%。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509元,同比增长4.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315元,同比增长6.0%。
物价温和上涨。前三季,肇庆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比上年同期上涨2.4%,涨幅与前三季度持平。9月份,肇庆CPI同比上涨2.5%,涨幅比6月末回落0.4个百分点;其中,食品价格上涨4.8%,非食品价格上涨2.0%。前三季度,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PPI)上涨3.4%,涨幅上半年较回落1.6个百分点,9月份,PPI下降0.8%。
附注
1.地区生产总值及其分产业增加值增长速度和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均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产品产量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尽可能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一是统计单位范围发生变化。每年有部分企业达到规模纳入调查范围,也有部分企业因规模变小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建投产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等影响。二是部分企业集团(公司)产品产量数据存在跨地区重复统计现象,根据专项调查对企业集团(公司)跨地区重复产量进行了剔重。
2.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及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
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由于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单位)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每年都有部分企业(单位)达到限额标准纳入调查范围,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单位)因规模变小达不到限额标准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开业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单位)的影响。
4.居民消费价格、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居民可支配收入来源于国家统计局肇庆调查队。
5.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