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肇庆2月份起全面使用
从市人社局获悉,今年2月起,我市将全面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便广大参保群众享受便捷、高效、安全的社会保障服务。
根据安排,未曾使用社保卡领取待遇的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将由社保经办机构分批转换为社保卡发放待遇,参保人无需自行办理账户变更手续。不同年龄和类别人员,将分批次启用社保卡发放待遇,70周岁(含)以下从2月启用,71-80周岁(含)从3月启用,80岁以上高龄人员、残疾人、港澳台居民等待遇领取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后续分批启用。参保人如若在发放账户转换次月18日后,仍未收到月定期养老待遇,则可联系参保所属社保经办机构查询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此待遇将发放至社保卡的金融账户,该账户可享免年费、免小额账户管理费、免每月前三笔省内跨行ATM取款手续费等优惠。参保人需持身份证、社保卡到发卡银行激活账户才能支取余额,如若行动不便可向发卡银行预约上门服务。
尚未申领社保卡的待遇领取人,可通过线上渠道(“粤省事”“电子社保卡”微信小程序、“广东人社”APP、广东政务服务网“社保卡申领”等)或到发卡银行申领,从而纳入后续切换名单。已使用社保卡领取待遇的人员,继续按原渠道发放待遇,无需其他操作。